〔與宗門-本興院朋友對話三十九〕總之,稱日蓮弟子,修行法華經之人,須習日蓮所行也。〔與宗門-本興院朋友對話三十九〕總之,稱日蓮弟子,修行法華經之人,須習日蓮所行也。 於2010/05/08 21:36 回應 如果您同意解開「依法不依人」的迷思 所引用的:「天台大師云:『與修多羅合者,錄而用之。無文無義,不可信受。』傳教大師云:『依憑佛說,莫信口傳。』圓珍智證大師云:『須依文傳。』」是否能具體引出相關經文,以支持您對於「戒緩」所提出的「明示」?畢竟,「戒緩」屬經典上的佛學術語,實不該讓您「無文無義」地進行異說異解。 於2010/06/09 09:02 回應 如果您真的同意:「什麼叫文證?當然不會是我寫的,文證只能是『舉證』出來,由大聖人的御書中舉證出來,這是佛法辯證真偽的根據。」那麼,您是否該以此原則把「乘急戒緩」論述清楚? Joseph: 一、 在佛經上我們可以看到有許多佛,每一位佛弘教其間皆有正、像、末三時,並非只有釋尊一佛的正、像、末。 是以,由此可推知前佛的「末法」,正是後佛的「正法」,依此相延續佛法得以永恆延續。如《藥王品》云:「我滅度後,後五百歲中,廣宣流布,於閻浮提,無令斷絕」。 這即是釋尊預言於其末法時,延續釋尊弘揚佛法的佛之正法將會出現。 二、 《教行證書》云:「正法一千年間,教行證三者俱備。像法一千年間,僅有教行而無證。今入末法,僅有教,而無行證。在世結緣者無有一人,權實二機悉失。P1330」 依此,所以傳教大師的《末法燈明記》才云:「於末法中。但有言教。而無行證。若有戒法。可有破戒。既無戒法。由破何戒。而有破戒。破戒尚無。何況持戒。」 這是爾前佛教站在釋尊的正法、像法的立場而說,認為釋尊佛教進入末法之時,釋尊佛教因眾生時、機的關係,已無行、證,其戒法徒具形式,所以執著於爾前佛教的修行者來說,這種徒具形式的戒律已不須遵從,就算破戒也無不可。 這是一種無奈待時的心態,主要原因是爾前佛教的諸賢者,無法正確掌握住「佛教本門」的精義及精神,因此無法於釋尊法滅之時,重新燃起延續佛教正法的心志,去開創另一個能為了眾生創造幸福的,正、像、末的弘法流程。因此釋尊佛教的經、論中,才會有這個「乘急戒緩」的說法出現。 這正如日蓮大聖人於《四菩薩造立抄》所嘆:「夫佛去世二千餘年,其間,月氏、漢土、日本國、一閻浮提之內,佛法流布之事,僧如稻麻,法如竹葦。然、奉造本門教主釋尊並本化菩薩者,無有一寺,亦三國之所未聞。P1025」 三、 然而像法時諸「賢者」因其智慧,而將於末法得以弘揚「佛教本門」之正機,述之於經論而給予期待。如日蓮大聖人所說:「天台大師釋上引經文云:「非但當時,獲大利益,後五百歲,遠沾妙道」。此非指末法萬年之經釋耶?法華經第六、分別功德品云:「惡世末法時,能持是經者」,安樂行品云:「於末法中,欲說是經」,此等皆是云末法萬年之經文也(教行證書P.1332)。」 這句:「此等皆是云末法萬年之經文也」不正是日蓮大聖人,欲於釋尊佛教末法之時,再弘「佛教本門」大法的心志。 但將弘此本門之戒時,………………如前述,末法同於正法,須具備教行證三事。既有地涌大菩薩之上行出世,結要之大法亦必弘之。(P1338教行證書) 依前節御文,此時正是屬日蓮大聖人佛法的正法時期,如《教行證書》教示:「正法教行證三者俱備。」所以想要稱為日蓮大聖人弟子的行者,當然須正確持戒,而不可有爾前佛教那種消極、無奈「乘急戒緩」的觀點。 日蓮大聖人已大步邁向他的正法之道前進,你等(宗門僧侶)打著日蓮大聖人弟子的旗號,為了自身的利益卻是躲在釋尊爾前的「乘急戒緩」的軟風之下,欲圖自身一己的享受,如此「劈腿」的行徑,怎堪稱為日蓮大聖人的弟子? 四、 佛記云:「我滅後,過正像二千年,末法之始,必有專弘此法華經肝心、題目五字之人出世,(法華行者聖蹟記P943) 佛滅後二千二百二十餘年間,雖迦葉、阿難等,馬鳴、龍樹等,南岳、天台等,妙樂、傳教等,猶未弘得之法華經肝心、諸佛眼目之妙法蓮華經五字,今、日蓮為其魁而弘之,是末法之始,弘於一閻浮提之瑞相也。(法華行者聖蹟記P.944) 在世是今,今是在世。法華經之肝心,宣示諸法實相乃至本末究竟等,正是此意。(法華行者聖蹟記P.949) 一期之命,計唯奉於法華經。(法華行者聖蹟記P.957) 以上僅是我稍稍舉些,日蓮大聖人於御書中,說出在釋尊佛教末法之時,欲弘揚「佛教本門」偉大心志的文證。 如御文:「晨興於枕上,聞得時鳥之一音耳,夢覺而止。(《四菩薩造立抄》P1025)」,Joseph,請聽我這「時鳥」的一音吧!既然自稱是日蓮大聖人的弟子,就須如大聖人的教示,正正當當的、好好的,秉持僧侶高潔的姿態真誠的持戒弘教,不要想再利用爾前權教的「無奈之說」,成為自身破戒的「巧門」。夢醒吧!既想要獲得出家人崇高的地位,又想擁有在家人世俗的生活,這是不可得啊!希望我這「時鳥」的一音能驚醒你等(宗門僧侶)的幻夢。 五、 如御文所說:「總之,稱日蓮弟子,修行法華經之人,須習日蓮所行也。誠得如此,釋迦、多寶、十方之分身、十羅剎必為守護。(《四菩薩造立抄》P1025)」 我們創價學會即是依此御文之義奮力實踐,因此深得「釋迦、多寶、十方之分身、十羅剎必為守護。」如今創價學會的發展,完全印證日蓮大聖人此御金言的真實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- Jun 24 Sun 2012 00:18
〔與宗門-本興院朋友對話三十九〕總之,稱日蓮弟子,修行法華經之人,須習日蓮所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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